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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扶贫为脱贫致富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5-10-12 11:28:36 点击次数:1831 】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继续把西藏作为特殊集中连片贫困区域予以大力扶持”“加大中央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扶持门巴、珞巴等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众多的优惠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我区扶贫开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投入力度。
      我区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办法》,提出各级各相关部门联合谋划支持我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相继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西藏自治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西藏自治区以工代赈“十二五”规划》《西藏自治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各行业专项规划等,通过编制建设规划、搭建项目平台,推进我区扶贫开发工作,促进贫困农牧民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力争减少贫困人口。
      财政政策保增收。国家在资金、大型项目、重点工程、产业投资上向我区扶贫开发倾斜。截至2013年10月,我区扶贫、农业开发落实国家财政投资39.05亿元,超过“十二五”规划项目资金总投资的三分之二。自治区财政扶贫开发支出预算每年递增30%,地(市)和县(市、区)按不低于上年度地方财政收入2%的比例安排扶贫开发资金。2013年,全区共减少扶贫对象12.8万人,扶贫对象占农牧区人口的比例由2012年的23.97%减少到18.7%。
      生态政策扩增收。在生态建设上,实行森林、草原生态补偿政策。从2004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向我区下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76364万元,使全区210多万农牧民群众直接或间接从中受益,人均每年增收现金350元。2009年,国家投入2亿元在我区实行草原生态补偿。“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每年投入20亿元在我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制度,对草原禁牧、牧区牧草良种和牲畜品种改良等实行奖励补贴。此项政策惠及西藏20多万农牧户,人均年收入增加2000多元。2013年,全区共兑现草原、森林生态补偿资金27.63亿元,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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