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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6-03-04 11:19:46 点击次数:1941 】 

晋开发办〔2016〕33号

关于印发《山西省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扶贫办,机关各处、站、中心:

现将《山西省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山西省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扶贫开发工作,夺取脱贫攻坚年度战役开门红,对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具有重大意义。今年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全省脱贫攻坚大会精神,以吕梁山、太行山两大片区为主战场,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抓好顶层设计,落实工作责任,创新机制体制,完善帮扶体系,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动员政府、市场、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支持脱贫攻坚。推动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全年完成10万贫困人口易地搬迁,5万农村贫困劳动力精准培训促进转移就业,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0万贫困人口脱贫,实现脱贫攻坚首战首胜。

一、着力抓好全省脱贫攻坚顶层设计

1.出台《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按照抓好“六个精准”,因地制宜实施“五个一批”脱贫攻坚工程的要求,围绕特色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培训就业、生态补偿脱贫、社会保障兜底、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提升和社会力量帮扶等八大工程,统筹协调行业部门实施专项扶贫行动;建立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扶贫开发资源整合、金融扶贫精准服务、扶贫开发用地保障、资产收益扶贫和资金项目监管六项政策保障体系;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用好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三位一体”精准帮扶工作队伍,建立考核、退出、评估“三位一体”的脱贫成效评价机制,强化党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形成具有山西特色的脱贫攻坚大格局。

2.组织行业部门制定扶贫行动方案。在省脱贫攻坚领导组统筹协调下,组织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围绕各自牵头实施的专项扶贫行动,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出台政策措施,落实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建立行业扶贫考核机制,形成攻坚合力。

3.配合相关部门完善脱贫攻坚政策支持体系。在省脱贫攻坚领导组统筹协调下,督促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意见》中建立脱贫攻坚政策保障机制的要求,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具体要求,制定实施办法,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4.编制《山西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落实省委省政府编制“十三五”专项规划要求,编制完成《山西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明确“十三五”全省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重大举措、重点工程、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使规划成为指导脱贫攻坚的作战图和路线图。

5.建立完善脱贫攻坚成效评价机制。完善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出台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把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作为主要内容,推动地方党委、政府集中精力抓好脱贫攻坚。建立贫困县退出机制,明确贫困县、贫困人口退出标准、退出程序。建立脱贫成效第三方评估机制,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增强脱贫成效的公信力,坚决杜绝数字脱贫、算账脱贫。

6.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制定出台单位包村干部驻村开展精准帮扶实施意见,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发挥单位整体优势,压实单位包村帮扶、领导包带帮扶主体责任,健全工作队驻村帮扶、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第一书记任职帮扶的联动机制,形成单位负总责,包村领导和驻村工作队抓落实、第一书记抓基础的精准帮扶工作体系。对干部驻村帮扶实行分级管理,强化干部驻村帮扶和第一书记工作考核。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第一书记任职帮扶的培训、督查和考核工作;对包村领导和工作队驻村帮扶、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情况实行台账管理、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年底考核,做到帮扶情况、帮扶责任人、帮扶任务、帮扶措施和帮扶效果“五个落实”。

7.制定“十三五”脱贫攻坚滚动规划和落实2016年减贫计划。综合考虑各地贫困程度、贫困发生率、自然生态禀赋和新理念引领下的优劣势,按照先易后难、有计划、分梯次、稳步脱贫的原则,制定“十三五”贫困县摘帽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逐年脱贫的滚动计划。分解落实2016年贫困人口减贫计划,层层签订年度减贫责任书,对各地减贫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实监督,确保脱贫成效的精准度。

二、着力抓好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作

8.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实现良好开局。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新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编制全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出台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指导意见。组织各地合理确定年度搬迁对象和规模,积极稳妥,有序开展工程建设。充分发挥省级投融资平台作用,指导市级投融资平台建设,确保各类资金使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坚持量力而行、保障基本生活,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和建设标准,配套搞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高度重视抓好后续产业发展。力争3月底前,开工建设一批新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确保全年完成1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任务。

9.扎实推进企业产业扶贫。按照市场导向、农企双赢的要求,落实支持政策、创优服务环境、抓好招商引资、拓宽合作领域,组织各级各部门支持引导各类企业参与产业扶贫,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全年完成投资240亿元;培育发展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的项目,提升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水平;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量化落实项目带动帮扶贫困人口的具体方式和目标任务,做到企业产业扶贫与实施精准帮扶的有效对接。

10.稳步推进光伏扶贫。在扎实推进临汾、大同两市五县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2015年和2016年两年省级安排的424座村级光伏电站建设和并网运营,同时选择条件具备、协调推进能力强的市、县,采取企业化运作的方式,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力争在三月底前开工建设一批光伏扶贫工程,适时召开现场会。制定全省光伏扶贫指导意见,特别是要抓好光伏扶贫与精准帮扶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为全面铺开光伏扶贫探索路子。

11.扎实推进乡村旅游扶贫。以成熟景区周边连片贫困村为重点,以生态休闲和文化旅游“两村”建设为主,继续抓好2015年实施的32个乡村旅游试点村建设,新支持100个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做好旅游扶贫摸底调查,打造乡村旅游扶贫平台,积极研究旅游扶贫模式,创新旅游扶贫精准帮扶机制,开展旅游扶贫人才培训,加大乡村旅游宣传营销,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

12.扎实推进电子商务扶贫。以开展电商人才培训为突破口,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开展电商创业就业。积极推进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增值增收。创新电商扶贫模式,支持引导电商企业在贫困村建立网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支持相关企业利用O2O模式,通过线上线下高效互动为山西省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大规模销售打开端口,提升土特产品市场竞争力。

13.扎实做好构树扶贫试点工作。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带动、农户参与的模式,积极探索开展构树扶贫工程试点,建设集中连片、示范性强、效应明显的构树种植基地。通过构建种苗、基地、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体系,推动构树种植与畜牧养殖融合,辐射带动贫困群众增收。

14.扎实做好农村贫困劳动力精准就业培训。制定出台瞄准农村贫困劳动力实施精准培训打造特色劳务品牌的实施意见,整合千村万人就业培训和新型农民职业培育等各类培训资源,以吕梁护工、太行保姆和山西面食师为重点,引导培训机构结合地方特色和市场需求,瞄准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特别是妇女劳动力开展精准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抓好劳务输出,强化跟踪服务,逐步打造区域性特色扶贫劳务品牌。适时召开现场会典型示范推动,支持5万农村贫困劳动力通过精准培训促进就业增收。

15.扎实推进“雨露计划”教育扶贫。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做到应助尽助。继续做好贫困大学生教育扶贫资助工作,对考入计划内二本B类以上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做到应助尽助。

16.有序推进吕梁山片区“三个一”扶贫行动。瞄准脱贫攻坚重点区域,立足吕梁山片区区域优势和产业特点,有序推进核桃、红枣等为主的百万亩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百万千瓦的光伏扶贫工程和10万人的护工护理就业培训工程为主的“三个一”的扶贫行动,采取超常规的举措,实现脱贫攻坚重点突破。

17.扎实抓好金融扶贫工作。完善金融富民扶贫工程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动金融合作机构在贫困村建立以第一书记作为“驻村金融指导员”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引入商业保险分担机制,建立政府、银行、保险相互协调配合的新型扶贫小额模式,积极推动贫困村在村级建立产业发展担保互助合作社。编制“十三五”扶贫小额信贷规划,分解落实2016年度“保15亿、争16亿”的指导性任务,力争扶贫小额信贷覆盖贫困建档立卡贫困户比例有较大增长。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的合作,向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市派驻金融服务专员,采取融资和融智相结合的办法,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作用,提升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积极协调省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投资产业扶贫企业,完成对3-5家产业扶贫企业的债券投资工作。

18.抓好片区开发项目总结验收。对省级片区开发项目和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试点项目,尚未完工的抓紧推进实施,已经完工的及时组织第三方做好验收工作,同时加快推进项目资金拨付进度,促进项目尽快完工发挥效益。制定落实项目后续管理办法,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

19.继续抓好整村推进和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的实施管理。对已开工的整村推进项目村督导推进项目进度,对规划编制、发动群众、产业选择、公告公示、措施到户、资金报账、档案管理、检查验收等环节重点督查,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对已完工的整村推进项目及时验收。对2013、2014两年安排的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做好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加快推进2015年安排的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20.深入推进吕梁山、燕山—太行山两大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工作。加强与国家片区扶贫攻坚牵头联系单位合作,与省发改委共同组织编制吕梁山、燕山—太行山两大片区“十三五”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统筹协调行业部门推进片区攻坚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加快区域发展步伐。

21.扎实抓好外资扶贫工作。全面完成亚行贷款山西河川流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提款报账工作,组织各市县完成项目《竣工报告》编制工作;协助亚行技术援助团完成“山西省农业产业包容性发展项目”前期调研、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市县的培训和对接工作,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编制。

22.做好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争取相关部门解决互助资金登记注册问题。选择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尝试互助资金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的机制。做好互助资金试点村的有关人员和驻村第一书记业务培训工作。对滞留互助资金多和运行中存在严重问题的互助社进行清理整顿,启动退出机制,确保健康发展。

23.抓好国际减贫培训实地考察基地建设。制定国际减贫基地建设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完成山西省国际减贫培训实地考察基地教材和案例开发,抓好实地考察项目选择,配合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完成国际减贫培训实地考察接待任务,加强扶贫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展示我省扶贫开发成就经验。

24.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扶贫。配合中央企业开展“百县万村扶贫行动”。支持配合中央在晋定点帮扶单位开展帮扶工作。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市组织开展“富县帮穷县”活动。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人才智力扶贫活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工商联开展“三晋巾帼脱贫行动”、“万企帮万村”等精准帮扶活动。继续与中国扶贫协会、中国扶贫基金会合作,实施精准扶贫项目。指导省老促会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好“10.17全国扶贫日”活动,建立社会扶贫对接平台,打造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有效载体,引导更大范围的社会力量参与支持脱贫攻坚。

三、着力抓好精准扶贫各项管理工作

25.做好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组织指导各地抓好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对全省建档立卡“回头看”开展交叉检查。开展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业务培训,做好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数据更新、录入工作,实现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的信息化、规范化、动态式管理。按照实施“五个一批”脱贫攻坚工程要求,全面掌握扶贫对象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分类统计落实到户,为因人因户施策,制定帮扶规划、落实帮扶措施打好基础。在国家建设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基础上,做好我省扶贫开发数据平台对接工作。

26.建立精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组织各地、各部门探索、建立扶贫资金安排与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各种形式的资产收益扶贫措施,带动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各类扶贫项目的实施都要与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相挂钩,明确具体的带动方式、目标任务、考核要求。建设贫困村贫困脱贫工作落实平台,确保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27.强化扶贫资金精准使用工作。按照任务、责任、资金、权力“四到县”的原则,及时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切块到县工作。出台切块到县扶贫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因素法切块复配扶贫资金中贫困人口及脱贫任务指标权重,完善扶贫资金切块备案制度。强化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资金分配与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挂钩,财政扶贫资金正向激励作用。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走”思路,研究提出指导财政扶贫资金精准使用办法措施,提高扶贫资金使用针对性和有效性。

28.抓好扶贫资源整合工作。支持贫困县建设扶贫开发资金项目整合管理平台,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把扶贫项目与各类项目工程、政策试点安排统筹协调推进,把扶贫开发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科学融合,提高脱贫攻坚的整体效益。

29.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建立与扶贫项目审批权限相适应的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机制,明确省、市、县各级的责任和权力。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程序。严格执行财政扶贫项目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工作、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和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强化资金项目监管。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扶贫资金阳光运行提高效益。

30.做好财政扶贫结转资金拨付和结余资金盘活使用工作。对2015年底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结转结余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清理,查找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明确结转资金拨付和结余资金盘活期限。对结转结余量大、盘活使用进度慢、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重点督查、全省通报。组织开展督查结果“回头看”,对工作推进仍然缓慢的县,建议对相关责任人约谈,追责。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沉淀资金坚决收回,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31.建立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抓紧建立反应及时、运转高效、协调发力的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置的原则,建立重大涉贫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处置涉贫事件指导,做到掌握情况不迟钝,解决问题不拖沓,化解矛盾不积压,全力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本地区重大涉贫事件的处置反馈工作。

32.做好扶贫开发系统工作考核。修改完善全省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坚持重点工作与全面工作相结合,过程管理和目标完成相配套,工作考核与结果使用相衔接的原则,围绕精准扶贫要求,突出工作实绩,加大省办各处、站、中心和市、县扶贫部门工作的考核力度。对省办各处、站、中心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干部使用的主要依据;对市、县扶贫部门考核结果与资金项目安排和年终评优评先挂钩。

四、着力抓好扶贫开发队伍能力建设

33.全面加强扶贫系统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学作风、学担当、学方法,自觉做到践行“三严三实”,从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和政治保障。

34.全面加强扶贫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以组织实施“冬季行动”为契机,适应脱贫攻坚形势任务需要,开展扶贫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立足转观念、转思维、转作风,着力引导扶贫系统干部自觉做到思想上振作起来,行动上敏捷起来,责任上担当起来;着力引导扶贫系统干部从分钱、分物、分项目习惯做法中走出来,以精准的思维、脱贫的思维,以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精神,用心、用情、用力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勇敢承担起实施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三个责任”,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把扶贫工作做实、做精、做细,着力打造素质过硬、作风扎实、进取创新的扶贫干部队伍,切实提高统筹协调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战斗力。

35.持续抓好扶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六次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六权治本”,进一步完善制约监督制度体系,以法治方式规范和控制权力运行,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引导激励党员干部真情实感抓脱贫,廉洁自律促攻坚。协同检察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确保廉洁扶贫和安全扶贫。

36.切实加强各级扶贫队伍机构建设。建设与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艰巨任务相适应的扶贫机构队伍。充实加强省扶贫办工作力量,优化编制结构,合理调整处室设置、工作职责和人员配备。积极推动落实省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扶贫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加强市县扶贫机构队伍建设。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要设立扶贫工作站,明确一名专职副乡(镇)长负责扶贫工作,确保扶贫攻坚有人组织,有人负责,有人落实。  

37.扎实抓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坚持正确导向,通过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办好扶贫开发门户网站、开通山西扶贫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重大举措,宣传各地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效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宣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先进事迹,凝聚脱贫攻坚正能量。创办脱贫攻坚简报、办好扶贫开发信息,建立市县扶贫办和省办各处室信息报送台账制度,强化信息数量质量考核,及时向党委、政府提供脱贫攻坚政策举措落实、重点工作推进和典型做法案例等情况,当好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的信息部。

38.扎实抓好扶贫干部队伍培训。重点围绕解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重大政策举措,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指导推进全省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程,与省委组织部合作举办全省贫困地区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开发机制创新培训班,协助配合省人社厅办好中部六省提升公务员精准扶贫工作能力培训班,组织开展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系列培训,提升扶贫干部队伍业务能力素质。

39.扎实抓好脱贫攻坚调查督查。深入贫困乡村,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新形势下脱贫攻坚面临的新现象、新问题,发现总结基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鲜活典型和经验做法,为推进全省脱贫攻坚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建议,当好各级党委政府“参谋部”。制定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办法,建立脱贫攻坚工作逐级督查制度。重点督查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工程实施、资金使用、减贫任务完成等情况。

40.深入开展扶贫开发法治建设并加快推进《山西省扶贫开发志》编纂工作。制定2016年度扶贫工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抓好普法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扶贫立法调研,做好《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准备工作。加快推进《山西省扶贫开发志》编纂工作,力争上半年完成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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