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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02-16 17:57:35 点击次数:1885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的精神,切实解决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保障扶贫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挺纪在前,持续深化“三转”,层层压实责任,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为我县全力实现提前两年脱贫目标,坚决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基本原则

  “五账”管控,分级办理。坚持“五账工作法”,以县纪委为承办主体,省、市纪委交办、催办、督办,市纪委统筹指导,上级督办和本级办理,各乡镇(城管委)纪委,县直纪检组全力配合的原则,合力推动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解决。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单位

  1.10个乡镇、城区管委会;

  2.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县直各单位;

  3.173个贫困村。

  (二)重点人员

  在人员上,重点查处反映2类人员问题的信访举报。

  1.反映乡、村两级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

  2.反映县乡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问题的信访举报。

  (三)重点问题

  在问题上,重点查处有关地方和部门涉嫌不认真落实中央扶贫政策、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懒政怠政,以及党员干部涉嫌违纪等问题。

  1.乡镇、县直职能部门涉嫌失职渎职,对扶贫安置后续措施落实不到位;

  2.基层干部涉嫌贪污、挪用、截留救济物资及专项扶贫款;

  3.涉嫌骗取、套取、冒领国家扶贫资金;

  4.涉嫌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5.涉嫌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

  6.涉嫌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

  7.涉嫌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将扶贫专项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

  8.扶贫领域其他涉嫌违纪违规问题。

  (四)重点信访事项

  在信访事项上,重点查处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引发的四种情形。

  1.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引发紧急突发情况的;

  2.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引发集体访的;

  3.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引发重复举报的;

  4.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引发联名信的。

  四、重点环节

  (一)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受理信访举报

  县纪委信访室、各乡镇(城管委)纪委(纪工委)、县直单位纪检组要重点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措施,宣示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零容忍的态度,鼓励知情群众积极举报。要按照“收、拆、分、录、转、寄”六个环节,加快信件流转,做到办理环节相扣,交接手续相连,分流去向明白,确保不丢失、不泄密。要做到来信处理月月清,来访、网络和电话举报处理日日清,实现信访举报件“零积压”的目标。  

  (二)认真梳理排查,澄清问题底数

  在建立全县2015年1月-2016年4月问题线索台账和2016年5-9月月度问题线索台账的基础上,各乡镇(城管委)纪委、各纪检组要严格按照“三五八”标准(“三”是指“扶贫对象、扶贫资金、扶贫项目”,“五”是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异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八”是指省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八类重点问题”),逐月按时向县纪委报送问题线索,县纪委信访室、案管室要及时进行分类统计,形成月度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县纪委信访室接收上级纪委督办件后,要及时建立督办件台账,各乡镇、各纪检组要分级建立台账,让“建账”成为常态。

  (三)逐件逐项核对,分类处置到位。县纪委将成立审理室、纪检监察室、信访室组成的审查组,对台账中确定的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分类处置。对已经审查清楚并且处分到位,要集体审查签字备案并建立扶贫领域违纪线索审查台账;对审查不清楚处理不到位的,要重新审查量纪;对尚未办结的涉及扶贫领域案件和上级转办案件,将采取委局领导包案、纪检监察室承办,抽调县直单位纪检组、乡镇纪委人员配合,充实办案力量,限时办结。

  (四)及时高效办理,确保落到实处。

  1.及时高效办理。县纪委将对上级督办件向县委报告,及时作出安排,优先组织力量,对督办件反映的问题进行纪律审查,依纪依规处理到位,并在3个月内反馈办理结果,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2.注重社会效果。各纪检监察室在严肃处理违纪人员的同时,要及时收缴违纪款物,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督促扶贫资金发放到位、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回复处理结果,认真听取意见,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对发生在基层的疑难复杂问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也可以采取信访听证等方法办理,赢得群众信任,有效化解矛盾。

  3.规范呈报办理结果。各纪检监察室拟向上级呈报办理结果的督办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呈报结果时,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必备材料,并由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批。对重要督办件,在正式呈报结果前,要提前与督办单位沟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推进工作顺利进行,县纪委成立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芦立岗(县纪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耀东(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张瑞生(县纪委常委)

           韩永魁(县纪委常委)

  成  员:各乡镇(城管委)纪委(纪工委),县直各单位纪检组,县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审理室、案管室、党风室、信访室。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信访室,王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日常工作。

  各乡镇、县直单位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县纪检干部要把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点,牢牢抓在手上,加强统筹协调,精心安排部署。

  (二)落实工作责任。对反映相关问题信访举报较多的乡镇或单位,以及办理力度不够、进度缓慢的乡镇或单位,县纪委要亲自约谈相关负责人,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促进问题解决。对责任不落实、推进信访举报督办工作不力,办理上级督办件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以及顶着不办、压着不查,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密切协调配合。县纪委信访室要主动加强与扶贫局、信访局等单位的联系,及时收集信访部门和扶贫部门收到的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件,并认真排查交办。县纪委纪检监察室,要主动协助信访举报部门,开展好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的查办工作。县纪委党风室,要选择一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县纪委宣传部门要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的成因,深刻总结教训,通过适当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让心存侥幸者知止收手。

  (四)加强分析研判。县纪委信访室要经常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基层信访举报形势,查找制约其工作深入开展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要求和措施。县纪委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基层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及时加以推广,带动基层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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