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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扶贫开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6-10-18 10:05:20 点击次数:1803 】 

  为进一步明确县扶贫开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责任制:

  一、目标任务

  1、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局党组把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广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等条例规定以及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受教育面达到100%。

  2、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四远离”、“十不准”。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和公务活动接受礼品登记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会议和来客接待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强化监督制约,规范从政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腐败问题发生,形成用制度管人,管财、管事的长效机制。

  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和省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全局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群众纪律,财政纪律;带头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全县扶贫开发上;带头克己奉公,淡泊名利,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带头坚定思想信念,筑牢廉洁从政意识,树立“克已奉公讲奉献,廉洁自律作表率,勤政廉洁抓落实”的新风尚。

  4、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按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求,切实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推动每名党员干部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在求实效上出真力,在创佳绩上做文章,切实把主要精力和心思集中到干事创业上,兢兢业业把各项任务完成好。

  5、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采取多种形式,精心组织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培训。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党员干部滥用职权,行贿受贿,腐化堕落,失职读职案件,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正确行使权力。

  6、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行领导班子民主

测评,民主评议制度,认真谋划,扎实筹备,召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工作实际,突出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7、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移民资金报帐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贷款贴息项目、雨露计划项目、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整村推进项目、扶贫移民搬迁项目、移民搬迁项目等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真正把扶贫资金管好用好,打好惩防体系的基础,坚持求真务实、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管用有效的工作要求,从本质上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对扶贫工作的促进作用,做到上下结合、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形成构建惩防体系的整体合力。

  8、切实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守住道德防线,法纪防线,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干事。

  二、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扶贫开发工作全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各负其责,干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领导、教育、监督和示范等“四个责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逐一分解到每一位领导和科室,提出落实的时限和具体要求,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3、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构建以警示提醒,诚勉督导、训诫纠错为主的警示训诫防线,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把组织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保证权力正确使用。

  4、完善提高,建章立制。继续开展“学廉、倡廉、诺廉、守廉”活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调研,总结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三、领导责任

  根据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班子成员分工,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领导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采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抓好落实。

  局党组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领导责任是:(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并组织抓好工作落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2)在全局干部中普遍开展党性党纪党风和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树立廉洁从政意识;(3)针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完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4)结合扶贫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5)履行监督职责,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6)教育引导、督促检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及时纠正不正之风和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

  具体分工如下:

  局长张晋,全面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并负责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

  党组成员、李斌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片区开发、整村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占忠负责雨露计划、科技扶贫、劳动力转移、教育扶贫、大学生村官的党风廉政建设;

  党组纪检组长曹志宏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管理。

  党组成员、下乡办副主任樊爱珍负责移民搬迁、定点扶贫的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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