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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方案【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6-10-17 10:50:04 点击次数:2270 】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将我县精准扶贫的基础性工作搞扎实,确保精准扶贫战略目标如期实现。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为搞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在去年建档立卡基础上调查摸底、民主评议、精准识别、精准建档,通过查问题、补漏洞、纠偏差、补短板,使这次建档立卡“回头看”识别工作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无误,信息数据科学准确,帮扶需求客观合理,帮扶责任落到实处。

(二)坚持总量控制原则

建档立卡“回头看”实行贫困村、贫困人口总量控制,2014年识别贫困人口50368口人;2015年识别贫困人口41368口人,对分解到各乡、村的贫困村、贫困人口规模原则上不作调整。各乡镇、村要按照“先摸底、后确定”的办法,由下而上,逐户、逐村、逐乡识别,确定全村、全乡贫困人口规模。对原有贫困发生率偏高的乡、村,要在核实的基础上,进行规模调整,将贫困发生率降到合理范围。由于贫困人口规模减少,不符合贫困村“一高一低一无”识别条件的,可列入脱贫村范围。

(三)坚持先点后面原则

各乡镇要在建档立卡村中,选择一个问题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贫困村开展试点创建。通过试点成果,以点带面、解剖麻雀,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形成一套适合本地、贴近实际、可操作性强、可复制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为全面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打基础、立标杆。

(四)坚持整户识别原则

贫困户的识别必须以户为单位,杜绝平均分配指标和“以人代户”。同时,在识别过程中,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测算收入、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对符合条件的“低保、五保、残疾人”要精准识别进贫困户之中。

(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要实行全过程公开,在综合评价估分、评议、公示等各个环节,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严格履行识别程序,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县、乡包村干部和第一书记,村支“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要全程参与识别工作,并对识别结果签字确认,在综合评价估分、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乡、县审核等识别、确认过程中,保存好第一手资料(文字、图像、印象等)并存档备查。

二、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制定方案、全面动员

为确保本次建档立卡“回头看”取得圆满成果,根据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按照省扶贫开发办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出台工作方案,召开由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领导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参加的动员会。全面动员、具体安排,确保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摆上位、起好步。与此同时,各乡镇要制定方案,召开动员培训会,具体组织精准识别。

(二)加强培训、提升素质

动员会议之后,要对所有参与建档立卡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讲政策、明底线,让他们做到依规办事;讲流程、明环节,让他们做到敬畏纪律;强化政治责任,提升工作素质,确保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三)宣传发动、农户申请

要广泛深入地宣传精准扶贫政策,把建档立卡的意义、标准和要求向群众讲清楚、说明白,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不在村的农户,各村要履行告知义务,对新提交申请的农户,村委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

(四 )精准摸底、严格比对

乡村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逐村逐户调查摸底,核实基本信息,了解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并建立台帐。在精准摸底的基础上,按照贫困户识别标准和要求,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新申请农户逐户甄别比对,形成出列、延续和新进初选名单,并签字确认。对贫困户家庭收入的计算,可借鉴本地低保户家庭收入计算方法。

(五)民主评议、有进有出

对识别出的贫困户,要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民主评议、精准核实、精准识别。召开由包村乡镇一般干部和点长、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参加的村民代表大会,对初选名单进行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要识别进来,特别要注意将符合条件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中的贫困户识别进来。对属于违反“八不进”要求的给予出列登记,在年底动态管理时出列信息系统。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民主评议要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评议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六)县乡复核、精准确定

乡统一组织,以村为单位,按照“八不进”要求和制定的识别条件,进行精准识别,根据有关规定和认定工作的需要,对户籍、机动车、就业、入学、保险、住房、存款、证券、个体工商户、纳税、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全面比对核实,坚决杜绝不符合贫困标准的农户列入扶贫对象,保证识别工作精准无误。

(七)公示公告、接受监督

按照“两公示一公告”的要求,经民主评议,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长,乡镇包村干部和点长,村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后的贫困户名单要在本村内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无异议后,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并在乡政府所在地和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并进行公告。

(八)信息录入、登记归档

要对完成“两公示一公告”的贫困户,按照建档立卡工作有关要求进行档案登记,其中对已录入扶贫信息系统的贫困户信息数据要进行更新、完善,保证其各项指标内容全面、准确;对新增的贫困户要先建纸质档案,年底动态调整时,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要求统一录入系统。

(九)落实帮扶、对接责任

在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的同时,要对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的对接进行同步调整,对新识别进入的贫困户也要落实帮扶责任人。在此基础上,每个驻村工作队都要按照完成“六个一”帮扶任务的要求,制定五年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把主要任务和措施计划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阶段性任务

(一)动员部署、试点先行(10月31日前)

10月底前,各乡(镇)要成立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开好动员培训,搞好“回头看”工作。 10月29日前,以乡镇为单位形成试点情况报告上报县扶贫办,报告内容包括:试点工作基本情况、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和工作难点、解决困难问题的办法和建议等。

(二)排查问题、精准摸底(11月15日前)。

各乡镇要认真梳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回头看”工作方案。乡村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逐村逐户走访调查,摸清基本信息,在深入分析致贫原因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掌握群众脱贫需求,分类做好信息采集和登记工作,同时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本村发展规划、找准主导产业,提出扶贫措施。

(三)审核把关、整改落实(12月20日前)。

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2800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我省制定的“八不进”指导意见和县、乡镇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责任,严格工作流程,做得层层把关、人人负责,确保应进必进、该退必退。同时,整改过程中要对建档立卡错误信息数据逐项核查、修改登记,在2015年度信息采集过程中录入系统。

(四)检查验收、成果利用(2016年1月10日前)。

要按照“县抽查、乡核查”的方法,对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机构设置、方案制定、程序执行、识别结果、结对帮扶、制定计划、登记录入等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核查。检查既要选择贫困村,还要选择部分非贫困村。同时,要利用“回头看”成果,形成一批有质量的扶贫信息数据分析报告,并以乡镇为单位提交“回头看”工作总结。县扶贫办将对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随机抽查,检查和抽查情况将运用于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扎实推进本次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和顺县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领导组”。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身体力行,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乡村两级干部要抓好具体实施,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要把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作为当前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第一责任压紧压实。各乡镇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要严格问责。

(二)直面矛盾,不留死角

各乡镇要把建档立卡“回头看”作为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基础性工作来对待,摆上日程,牢记心中,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面矛盾,强化工作质量,以坚定的政治定力、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懈的奉献精神,确保党的扶贫政策落地生根,造福百姓。做到不抓彻底不松手,不改到位不收兵。

(三)示范引领,全力推进

乡镇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选择一个试点村,充分调动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工作积极性,强化乡村干部的工作责任,从进村入户、调查摸底入手,组织抓好群众申请、民主评议、审核确认、公示公告等各个环节,用环节的紧扣确保程序到位,用程序到位确保工作质量,使试点工作成为示范工程、成为标杆工程。

(四)保障条件,提供服务

县乡要高度重视,安排相应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材料印制、数据录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要加强对乡村两级扶贫队伍建设。在建档立卡“回头看”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需要乡级协调解决的,乡政府一把手要亲自出面,亲自协调解决,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五)强化督导,确保质量

为了确保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按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县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督导组,对此项工作进行阶段性跟踪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添漏补缺,及时推进落实。


附:1、和顺县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领导组

2、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标准及“八不进”要求

3、和顺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规模分解表 

4、贫困户动态管理综合指标评价办法

5、贫困户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示意图及参考文本

6、贫困户申请书

7、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8、贫困户初选名单

9、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户的报告

10、贫困户审核确认情况公示

11、关于复审贫困户的报告

12、贫困户名单公示                      

13、贫困户登记表

14、扶贫开发帮扶手册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和顺县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

工 作 领 导 组


组      长:孙永胜(县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马海军(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  组  长:赵成武(县委副书记)

韩  亮(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郝志宏(县公安局局长)

张军庆(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田  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志慧(县应急办主任)

路富庆(县财政局局长)

郝海忠(县审计局局长)

张  晋(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靳开维(县农委副主任)

梁建宏(县畜牧中心主任、下乡办主任)

郝瑞斌(县民政局局长)

王爱民(县残联理事长)

潘立新(县统计局局长)

石庆兵(县人社局局长)

陈彦平(县住建局局长)

张晋平(县教科局局长)

卢汉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吕世红(县交警大队队长)

刘彦云(义兴镇党委书记)

李  明(李阳镇党委书记)

奚爱忠(松烟镇党委书记)

郭  庆(青城镇党委书记)

师秀文(横岭镇党委书记)

柳建斌(喂马乡党委书记)

李中瑞(平松乡党委书记)

韩永军(牛川乡党委书记)

田  芳(阳光占乡党委书记)

张志坚(马坊乡党委书记)

李  斌(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开发局,张晋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标准及“八不进”要求


1、识别标准:以2014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2800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主要依据

2、识别要求:按照我省制定的“八不进”的指导意见进行核实。具体如下:

(1)现有能够满足生活条件居住房,又新建住房的;在城镇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2)家庭月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明显高于当地农户的;

(3)家庭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农用手扶车、农用三轮车除外)、工程机械及拥有大型农机具(赠予除外)的;

(4)配偶一方或子女(包含已分户)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自费出国留学的;

(5)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6)长期(两年以上)不在本村居住的;

(7)对群众有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8)具有其他不符合扶贫开发对象的情形。



附件3


和顺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规模分解表


乡镇

贫困村规模(个)

贫困人口规模(人)

“回头看”贫困人口规模

备注

合 计

173

41368

 

 

义兴镇

25

5536

 

 

李阳镇

15

5167

 

 

松烟镇

32

9228

 

 

平松乡

21

4227

 

 

青城镇

18

4517

 

 

横岭镇

14

2740

 

 

牛川乡

8

3477

 

 

喂马乡

10

1677

 

 

马坊乡

17

2650

 

 

阳光占乡

13

2149

 

 


附件4

贫困户动态管理综合评价办法


为对扶贫对象进行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管理、精准脱贫,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提供以下贫困户动态管理综合评价办法。

评价办法分四个部分,总分100分。一评生产发展(25分),通过评价农户的耕地、林地和家庭经营情况,估算其农业收入;二评劳动力条件(35分),通过评价农户的劳动力状况、有无病残人口、医疗支出和劳动技能掌握状况,估算其务工收入和医疗基本保障情况;三评生活条件(25分),通过评价农户的居住、吃饭、穿衣情况,估算其贫困程序;四评教育条件(15分),通过评价农户家庭教育负债情况和在校生现状,估算其教育支出、受教育情况和发展潜力。

此次“回头看”可根据综合打分结果,确定贫困程度,确定贫困户范围。总分在60分以下的可作为未脱贫户,总分60-80分的可作为易返贫户,80分以上的可作为稳定脱贫户。建议对80分以下(含80分)的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登记;对超过80分的列入年度脱贫任务,可作退出建档立卡系统处理。评价工作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按照贫困户自评申报、村两委评议(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参与两委评议)、乡镇党委政府审定、县扶贫办复核的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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