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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6-10-17 10:14:18 点击次数:1858 】 

2016年是脱贫攻坚行动的开局之年。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指导意见》、《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山西省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确瞄准、创新机制;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要求,加大财政支持和多渠道筹集资金,用好各类扶贫资源,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确实需要同步搬迁的农户实施易地搬迁。本着易地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发展、旧村开发和村庄撤并、社会保障相结合,妥善解决搬迁群众的居住、就医、上学等问题,统筹谋划安置区产业发展与群众就业创业,确保搬迁群众“生活有改善,发展有前景”。

二、搬迁规模任务

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人口,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核定搬迁对象范围。尽量实现自然村整体迁出,确需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可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2016年,全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任务指标是318贫困人口,全部实施易地分散搬迁。

三、建设内容

(一)主要任务。围绕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建设住房和必要的附属设施,以及水、电、路、气、网、暖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注重后续产业发展。

(二)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中央和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和顺县标准执行)。要坚决防止盲目扩大住房面积、宅基地。特困户优先安置。根据需要,可结合城镇保障房、建设公租房等多种形式安置。要把解决不安全住房作为易地搬迁工作的重要任务。

(三)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整体搬迁集中安置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户均补助2.1万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户均补助1.77万元,配套设施资金要统筹集中使用,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散搬迁,建房或购房人均补助2万元。自然村的整村搬迁中确需同步搬迁的农户,可与贫困人口一并享受统筹规划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步搬迁人口给予人均补助1.2万元。根据贫困户的贫困程度,统筹安排到户补助,重点向特困户、贫困残疾户倾斜。根据规划要求和实施项目资金需求,在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每人不超过1.62万元的额度内提出贷款需求。

(四)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和顺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主要采取分散移民安置方式,支持扶贫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在乡镇府所在地或县城购房,给予易地扶贫搬迁货币化补助,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在户籍转移、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原则上在县域内安置,县域内水土资源确实难以承载的可酌情考虑在省内跨县、跨市安置。对2016年以前享受过扶贫移民搬迁的贫困人口不得享受;500口人以上中心村的贫困人口不予享受易地分散搬迁补助。乡政府所在中心村的贫困人口不予享受易地分散搬迁补助;享受过危房改造的贫困农户不予享受易地分散搬迁政策。采煤沉陷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只能享受一头补助,不能多头享受。

(五)进度安排

各乡镇要按照《和顺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和顺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结合各乡镇实际、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自下而上核实人口、逐级上报,并详实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8月中旬完成分散移民户数、人口登记审核工作,8月底完成手续资料的审核工作,10月底全部完成318贫困人口的分散移民搬迁任务。

(六)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艰巨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扶贫开发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形成合力。及早完善手续,拨付资金,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2、抓紧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在易地搬迁任务已经分解到各乡镇的基础上,进一步精准到村、到户、到人,进一步夯实部门责任,确保首战取胜。将搬迁安置住房建设、后续发展扶持和专项补助资金等具体工作必须落实到户、到人。始终围绕脱贫考虑搬迁工作,统筹推进易地搬迁与减贫销号,努力做到“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

3、同步解决后续产业发展问题。按照统筹精准政策,确保精准脱贫要求,将各类精准脱贫工程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机结合。实施搬迁后,脱贫攻坚的其他政策措施要继续惠及搬迁贫困户。不论是规划制定、工程实施,还是最终安置,都要对搬迁群众创业就业、产业发展,技能培训等提前谋划,同步推进。

4、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主体作用。各乡镇、村要深入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协调好不同层面的利益关系。安置点选择、工程实施、后续扶持等工作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组织群众参与。积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公平公正、群众支持。

5、要加大指导督查考核力度。按工作进度安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各乡镇要制定好任务书和时间表,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逐项明确时间进度,抓紧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严格对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大目标责任考核力度,确保廉洁搬迁、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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